关于印发《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指南 钢铁行业(CETS—AG—03.01—V01—2024)》等2项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技术规范的通知

来源: 生态环境部  发布时间:2025-02-05

· 环办气候函〔2025〕27号

关于印发《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指南 钢铁行业(CETS—AG—03.01—V01—2024)》等2项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技术规范的通知
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生态环境厅(局)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:

为进一步规范钢铁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报告与核查工作,巩固和提升数据质量,依据《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》,我部制定了《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指南 钢铁行业(CETS—AG—03.01—V01—2024)》 《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查技术指南 钢铁行业(CETS—VG—03.01—V01—2024)》2项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技术规范。现予公布,自印发之日起施行。

特此通知。

生态环境部办公厅

2025年1月21日

附件:《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指南 钢铁行业(CETS—AG—03.01—V01—2024)》.pdf

   《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查技术指南 钢铁行业(CETS—VG—03.01—V01—2024)》.pdf





版权与免责声明
【1】本网站凡注明“学会秘书处”的所有作品,版权均属于四川省金属学会所有,未经书面授权,任何媒体、网站或个人不得转载、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。已经本网站协议授权的媒体或网站,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上述作品,并注明“来源:四川省金属学会”。违者本网站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。
【2】本网站凡注明“来源:XXX(非学会秘书处)”的作品,均转载自其它媒体,登载此作品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,不代表学会观点或证实其描述,不对其真实性负责。作品内容仅供参考,如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,请在两周内来电或来函与四川省金属学会联系。

关闭
二维码

关注学会
微信公众号

二维码

访问学会
手机版